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宿州市水利局《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与节水改造项目(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市水利局《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与节水改造项目(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与节水改造项目(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宿州市沱河大沟、樊吴大沟、张巷涵’
建设单位: 宿州市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18-05-2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6~2020年); 建设地点:宿州市汴沱大沟灌区、樊吴大沟灌区、张巷涵灌区, 建设单位:宿州市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3999.97万元。 治理目标:灌溉保证率达到75%,灌溉水综合利用系数达到0.55;排涝标准:自排均为5年一遇。 建设规模及内容:疏浚西关沟、樊吴大沟2条主要大沟,扩大引水、排涝能力;新建、改造现有涵闸,沟通灌溉片水系,使得来水蓄得住,涝水排的出, 保证引水能力;配套大沟桥梁,消除排涝薄弱环节,保证农业生产生活要求;恢复原有电灌站及干渠,提高灌溉 效率;使各灌溉片形成一个完整的灌溉排涝体系,为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新汴河灌区量缺乏测水设施,无法对灌区来、用、退水量进行准确监测,不能满足节水灌溉标准要求,本次可研对灌区新汴河上23个引水涵洞和1个提水泵站新建量测水设施, 并在新汴河管理局设立数据处理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污染物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项目实施后,通过堤防加固、生态护坡建设,将减少堤防沿线水土流失情况,保护河道水质。 工程临时占地对陆生植被和土地资源的影响是临时的、短暂的、可恢复的。施工期间由于机械车辆的入驻、土壤开挖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以及频繁的人类活动会对施工场地周围的麻雀、家燕等鸟类的栖息环境产生短期不利影响, 但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期,这种影响可以得到减免,对区域的动物种群结构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污水通过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后回用,不外排,对水生生态环境不产生影响;施工期间筑堤土料的水保措施若不完善、基坑排水 若处理不当,均可能导致近岸水体短期内悬浮物含量增加,从而影响河道邻施工段水体的水生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与周边的不协调性对景观有一定不利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可恢复的。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3913560 3030637
邮箱:    通讯地址: 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