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芦岭阳光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锅炉炉内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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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宿州芦岭阳光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锅炉炉内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锅炉炉内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宿州市芦岭镇煤泥热电厂
建设单位:   宿州芦岭阳光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18年06月01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锅炉炉内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3913560 3030637
邮箱:      通讯地址:   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