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芦岭阳光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锅炉炉内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浏览次数:985 附件下载次数: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宿州芦岭阳光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锅炉炉内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锅炉炉内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芦岭镇煤泥热电厂
|
建设单位:
|
宿州芦岭阳光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18年06月01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锅炉炉内脱硫系统改造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部门:
|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3913560 3030637
|
邮箱:
|
|
通讯地址:
|
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