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泗县深能马鞍山二期 1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泗县深能马鞍山二期 1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验收合格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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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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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深能马鞍山二期 1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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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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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黑塔镇马厂村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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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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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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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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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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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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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深能马鞍山二期10MWf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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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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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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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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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深能马鞍山二期1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宿州市泗县黑塔镇马鞍山及周边区域的荒山荒坡上。项目主要建设1座装机容量10MW的光伏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组件数量40656块;逆变器11台500KW集中式;2台电缆分支箱;实际容量10645KW;道路总长4143m,集电线路总长4300m,其中地埋电缆2400m,架空线路1900m。本项目主要由光伏阵列区和道路及集电线路区共2部分组成,工程总占地15.60hm2;工程于2016年4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工程实际总投资8687万元。
预计电站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180.14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发电小时1310.94h。电站拟经泗县朱山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1回35kV线路接入35kV黑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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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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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光伏电池组件借助雨水冲刷,排入周围沉淀沟沉淀处理,不外排。项目维管人员依托建设单位实施的朱山光伏项目,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维管人员产生的各类污染,无废水排放。
声环境影响:噪声污染源为逆变器和箱式升压变压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电磁噪声均以中低频为主,噪声级不超过60dB(A),且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均布置在逆变器室内,经过距离的衰减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 类标准。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是利用可再生的太阳能进行发电,太阳能是一种新型的清洁能源,从发电到电流并网整个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工业固废为破损、报废的光伏电池组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识别,项目所用多晶硅电池组件不属于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临时储存点,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泗县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置。
光污染环境影响:项目光伏组件的反射面朝向南,安装倾斜角度为27°,影响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日出和日落前1~2小时,此时的影响面积较大,距离较远,随着太阳光入射角的升高,反射光所影响的面积会随之减少,由于冬季的阳光照射时间短,同时照射强度也较弱,而夏季阳光照射时间长,同时照射强度也较强。因此,在影响的程度上夏季比冬季要强烈些,范围要大一些。
项目建设地点远离村庄等敏感点,同时附近无高速公路和高层建筑,且建设地点系山坡地,标高均高于周边村庄等敏感点,因此光伏面板反射光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建设,阵列内40kVA/315V 逆变器、35kV双分裂箱式变压器和35kV输电线路的建设,主要辐射源为40kVA/315V 逆变器、35kV双分裂箱式变压器和35kV输电架空线,根据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在工频条件下50Hz,等效电压小于100KV的属于豁免管理范畴,本项目本项目逆变器、双分裂箱式变压器和35kV输电线路,属于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的等效辐射功率,属电磁环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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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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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后在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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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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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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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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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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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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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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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7-3913560 303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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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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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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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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