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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远景能源灵璧县朝阳风电场项目》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远景能源灵璧县朝阳风电场项目》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验收合格的项目
项目名称: 远景能源灵璧县朝阳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 宿州市灵璧县朝阳镇、渔沟镇
建设单位: 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 远景能源灵璧县朝阳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公示时间:   2018-06-08
项目概况: 远景能源灵璧县朝阳风电场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北侧低矮丘陵地带,分为南北两个场区。风电场北区位于朝阳镇东南侧5km处,南区位于朝阳镇南侧17km处,南北风机最远相距17km。本项目已建成单机容量2.2MW的风电机组17台,总装机容量37.4MW,配套17台2400kVA箱式变压器,风机轮毂高80m,风轮直径110m。新建开关站1座,以1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渔沟110kV变电站35kV侧;场内35kV集电线路线路路径总长度24.252km,架空线路径长23.079km,电力电缆路径长1.065km,塔基共119基。 由于在施工过程出现风机点位选址处压覆矿产资源而重新选址,项目包含的17台风机点位中有5台位置发生调整变化,具体情况未:Fl~F9, F11风机点位不变,F15名称变为Fl4、 F15名称变为F16, FlO风机移至原F1东北侧,原F12、F13、F14、 F17点位取消,增加耙点山的Z2、24、Z5及狼窝山附近的T3风机机位。 本工程实际总投资31148万元,环保投资239.1万元,占总投资约0.768%。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声环境 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2、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等措施,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变压器废油、废润滑油、维修废物(油渣及含油废物)和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后在厂区内危废暂存点暂存后交由江阴市大洋固废处置利用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后在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验收调查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3913560 3030637
邮箱:    通讯地址: 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