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等8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31日  点击次数:5705  
 

2017531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等8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秘〔201759号)。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73月,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进行督察,反馈我市突出环境问题78个,截止5月底,我市整改完成70个,8个问题因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整改。按照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出环境问题动态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这8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8个突出环境问题

1、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2、宿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缓慢问题;

3、宿州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4、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5、宿州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缓慢问题;

6、萧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问题;

7、砀山县城区黑臭水体(砀山县利民河、阚河治理问题)问题

8、宿州市城西水源地局部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及相关问题。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整改方案。按照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市关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涉及到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灵璧县北部经济开发区、砀山经济开发区、泗县经济开发区和萧县萧泉工业园等五个工业园区,针对这五个工业园区分别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改工作方案。每一个方案均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人,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改任务等内容。

(二)宿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缓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此项整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1、指导思想:以五大发展新理念引领畜牧产业绿色发展,坚持源头控制与过程防治相结合,重点突破与统筹推进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铁腕整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全面整改到位。2、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有关规定。2017年底,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全市五县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70%3、整改措施: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因场施策,推广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强化示范引导,推广标准化生产,开展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宿州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此项整改工作由市住建委牵头。1、整改目标:按照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市城乡建设“555”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治理,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整改时限:2017年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经济适用的原则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45个乡镇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50%2018年开展4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建设完成100%3、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四是创新投资运营机制。五是按时报送进度。

(四)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此项整改任务由市城管局牵头。具体整改措施:1.开展沱河截污工程,对沱河两岸的排污口进行封堵,就近接入污水管网。2.对老城区20平方公里雨污合流管道进行截流处理。3.开展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将主城区范围内12个黑臭水体进行截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计划敷设截污管道40公里,排水合流制改造7公里。2017年底完成黑臭水体治理60%的目标任务;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

(五)宿州市黑臭水体整治缓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此项整改任务由市城管局牵头。1、治理目标:通过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把宿州市主城区河道打造成水清、岸绿、景美、灯亮、群众满意的宜居环境。2、治理范围是主城区范围内的12个黑臭水体,分别是运粮河、三八河、三八沟、宿蒙大沟、汇源大沟、铁路运河、龙河、老沱河、环城河、环城引河、沱河等11条黑臭水体和宿州火车站两塘2个封闭水体,河长共计约49千米,面积达131万平方米。治理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截污纳管、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绿化亮化、活水补给、智慧监控等内容。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36亿元,采取一次规划设计,分区域综合整治,两年分期建设。3、整改措施:统一规划,采取清淤疏浚、截污纳管、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绿化亮化、活水补给、智慧监控等技术统一综合实施。采取治理、运营、管理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在运营期内通过对水体水质改善情况、工程运行效果、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和社会公共满意度四个方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政府付费的依据,实现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六)萧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此项整改任务由萧县政府牵头。1、整治目标:通过加固堤防、疏浚河道,降低外洪威胁,予内部洪水出路;做到涝水能蓄,枯期有水,排蓄有序,保证洪涝安全。建设连通河、湖一体的排放、洪水利用系统,结合生态型滨水岸线构筑,实现水体自净修复,提升县城区域整体水体质量。局部疏浚河道、建造湿地、采用生态型护岸,恢复滨水带自然植被系统,城区范围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实现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结合周边不同的功能定位和自然现状,布置适宜的人文滨水生态。2、整治范围:县城城区规划范围涉及的所有河道,即龙河、三龙支河、丰收沟、梅村沟、龙潭沟、虎山沟。3、建设内容:萧县城区“一河五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驳岸建设、滨水绿化、沿河截污等。①新建截污干管总长34km,检查井与截污井700座;②城区内河治理共10条,总长28.3 km,外围撇洪沟治理13条,长17.4 km,河道治理总长45.7 km;③新建城西湖公园(补水、蓄水工程),城区节点位置蓄水、挡水堰坝5座;④凤北新区新建排涝泵站2座,涝城区1座排涝泵站,总排涝量13.0m3/s;⑤滨水岸线改造25公里,河道两侧生态绿化面积约6670m2;节点滨水生态打造25处,含停车场、快报亭、小卖部等公共设施。总投资12.16亿元,拟采取融资+EPC模式公开招标。

(七)砀山县城区黑臭水体(砀山县利民河、阚河治理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此项整改任务由砀山县政府牵头。1、整治目标:到201712月底,利民河、阚河流域排污口得到有效整治,河面漂浮物明显减少,感观效果良好,监测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等超标指标大幅下降。 201812月底,利民河、阚河流域污水排放基本完成工程性措施整治,沿岸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形成体系,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长效机制,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Ⅴ类水质。 3、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调整产业结构,源头控制。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二是强化环保基础工程。三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四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是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提升河流环境承载力。六是强化环境监管,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 

(八)宿州市城西水源地局部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及相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牵头。1、整改目标:根据《宿州市城西水源地及城市后备水源地勘查评价报告》,城西水源地地下水允许开采总量约为15万立方米/ 。到2017年底,城市供水开采总量不超过城西水源地允许开采总量5475万立方米;地下水超采漏斗中心水位埋深比2016年同期有明显的回升。到2018年底,城市供水开采总量不超过城西水源地允许开采总量5475万立方米;地下水超采漏斗中心水位埋深不超过25米,城市边界处水位不超过15米,避免因局部区域地下水长期超采造成城区地面下沉。2、整改措施:一是合理增加水源井数量。二是超采区域逐步减少开采量。三是积极利用外调水源。四是充分利用我市后备地下水源。五是利用新技术,实现科学化管理。 3、整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7510日-201812月底)。根据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宿州市城西水源地及城市后备水源地勘查评价报告》、《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省环保督查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报告》和市供水公司制定的《关于水源地保护整改方案》,调整开采井布局,优化开采方案。第二阶段(201712月底-201812月底)。优选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并入城市供水管网, 完成其它超采范围内水源井监控仪器的安装工作,与城市水资源开发管理系统联网调试运行,实现城市水资源有序、合理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