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众互动 > 回应关切

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


发布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1日  点击次数:2329  
 

8月6日,宿州市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结束后,宿州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宿州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责成环保部门迅速牵头制定制定并印发了《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史翔书记就方案落实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当前我市环保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把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摆在全局突出位置,紧盯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彻底解决不松手,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各地各部门迅速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史翔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贯彻落实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密集部署,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持续展开。

二是细化方案,立行立改。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各园区管委会根据全市整改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和落实各自工作方案,做到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四单齐下”,厘清责任链,细化时间表,明确路线图,按图索骥,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方案执行到位。

三是抓主抓重,强化调度。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会和省市贯彻落实整改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市就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迅速调整组织机构,将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调度、大气污染精准分析等工作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启动雷达巡航扫描、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实施精准治污,靶向攻坚,并形成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市政府,为全面科学准确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查工作,下达督办单,实施日巡查,周调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力开展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对整改不力,达不到要求的,市市停产,停工等措施。

四是强化问责,严格执法。公安、住建、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执法,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地毯式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迅速督办整改。市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企业认真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五是狠抓典型,营造舆论。连日来,由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牵头,组织电视台、拂晓报、宿州政府网等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开展“打好蓝天保卫战”专题新闻宣传报道,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迟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明察暗访,并给予曝光,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环保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