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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市环境质量稳中趋优


发布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4日  点击次数:543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被列入全市重点工作格局,坚持顶层决策,科学谋划,强化督查,密集调度,高位推进。全市环保系统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噪声环境保持稳定,并呈现出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宿州市城区空气质量指数年均值为99.1,空气质量为良,与2015年持平。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为229天,优良率为62.6%。污染天数137天,其中轻度污染91天,中度污染25天,重度污染21天。距达到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尚有差距,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10、 PM2.5,全年全市无酸雨。

市辖15条主要河流共计11个国控监测断面和17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基本稳定。新濉河、沱河、新汴河、浍河等几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为IV类,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其中,奎河、奎濉河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小流域县界断面水质常年为Ⅴ类,或劣V类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总磷,尚需加大治理力度。

宿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2016年宿州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52.1dB(A),较2015年下降,符合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8.3dB(A),较2015年上升3.2分贝,符合标准值要求;功能区噪声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