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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生态文明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0日  点击次数:539  
 

近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宿州市生态文明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此举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和环境宣传教育,为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市全民环境意识将显著提高,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对我市生态市建设、城市文明创建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支撑力度显著提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成绩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全省前列。

方案强调,今后五年我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决策层的环境意识。围绕生态市建设和环保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环境政策和法规宣传,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全媒体宣教工作体系。针对各类环境风险和环保动态,健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和环境舆情联动机制。以法治化、系统化和省市创绿活动为抓手,建立全方位的环境宣传教育平台。立足我市文化资源优势,推动生态文化建设品牌化、体系化建设。充分运用环境宣教手段,广泛推动公众理性有效地参与环保工作。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案明确五大主要措施。一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实现生态文明和环境宣传全覆盖。二要优化载体,点面结合,全面深化生态教育。三要树立精品意识,拓展宣传触角,积极开展环境文化活动。四要畅通参与渠道,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五要关注民声,积极回应,扎实做好环保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将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环境宣教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