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环保业务 > 辐射监管

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宿州晏路(灵南)110kV等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人:沈禹郎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9日  点击次数:58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宿州晏路(灵南)110kV等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宿州晏路(灵南)110kV等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宿州市灵璧县、萧县
建设单位: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公示时间: 2017-12-19
项目概况: 宿州晏路(灵南)110kV 等 3 项输变电工程位于宿州市灵璧县和萧县,新建输变电工程 3 项,本期新建 110kV 主变 4 台,容量为 4×50MVA;规划建设 110kV 主变 6 台,容量为 6×50MVA;新建 220kV 单回线路 0.6km,220kV 单、双回混合架设线路 0.6km;新建 110kV 同塔双回线路 2×30.6km,110kV 双回电缆线路 2×0.5km。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 1210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2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 例为 1.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变电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标准要求,;其余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的预测值不大于42.3dB(A), 废水:变电站运行会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不会对变电站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电磁辐射:类比监测结果显示,工程变电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4kV/m、 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变电站生活垃圾由变电站工作人员定期送至就近的垃圾收集点。变电站内的蓄电池由宿州供电公司将需要处置的废旧蓄电池情况上报给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再由省电 力公司通过国网招标平台,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厂家来统一对废旧蓄电池进行专项 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3913560 3030637
邮箱:    通讯地址: 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