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0日 点击次数:2069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6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政策,现对《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今年4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已全面实施“五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将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指导性文件,要求10月1日前完成改革任务。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通知》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扩大“证照合一”覆盖面的部署要求,从2017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切实解决涉企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有效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注入动力、添加活力。
三、《通知》规定的主要任务
《通知》明确了8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明确了我省“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梳理、整合的原则要求,确定了第一批《安徽省“多证合一”改革证照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充实窗口人员,建立健全“一站式”工作服务机制。三是确定了“多证合一”改革后的证照衔接管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实施规范。四是明确了“多证合一”改革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服务通道建设。五是明确了“多证合一”改革后,相关部门间共享数据标准、范围内容等。六是对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涉企证照事项要逐步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七是明确了“多证合一”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八是明确了改革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清理的原则要求,确保改革在法制轨道内进行。改革后,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对“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应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四、相关政策问答
1.“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有效减少了重复登记行为,给企业带来很大便利。在此基础上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继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但目前仍然存在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多证合一”改革从全面梳理整合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从根本上推动涉企证照事项的削减,以进一步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的各类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以说,“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的整合标准和范围很明确。对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来说,证照的整合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答:“多证合一”改革是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将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各类证、照,具体来说就是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坚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按照三个标准确定证照整合事项。一是符合国务院改革要求的涉企证照事项;二是外省市已经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事项;三是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和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证照事项除外的。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适用范围?
答:“多证合一”改革实施范围较“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要更广。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
4.目前“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全国、全省的进展情况?
答:去年以来,全国有多地开展“多证合一”改革试点。广东省江门市、浙江省台州市结合外向型经济发展特点,率先针对外贸进出口企业开展了“九证合一”和“十一证合一”的改革试点。河南省开封市结合自贸区建设,实施了“二十二证合一”改革。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北海等市先后开展了“四十九证合一”和“五十三证合一”改革,并对涉企证照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1日,吉林省在全省实施“三十二证合一”改革,浙江省推出了“十六证合一”改革举措。从8月1日起,河南省启动实施了“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湖北省实施了“二十七证合一”改革。
2月22日省政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专题会议召开以来,按照李国英省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再加力和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得更优的部署要求,省工商局紧盯重点任务和主要环节,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加强与工商总局的沟通协调,分别组织人员赴全国改革试点地区考察学习,并召开了座谈研讨会、论证分析会,对改革任务及早谋划、提前部署。3月28日,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先后推动全省多地开展改革试点。1月18日滁州天长市发出全省首张“六证合一”的营业执照,6月30日铜陵市开展了“九证合一”改革。7月份以来,马鞍山、亳州市先后决定开展“十六证和二十七证合一”改革,芜湖市积极推进“五十三证合一”的改革举措,这为全省改革整体推进工作提供了参考借鉴、营造了良好氛围。省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李国英省长、张曙光副省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判部署改革任务。8月1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56证合一”的改革意见,决定从9月1日起全面实施改革举措。
5.现在全国各地改革事项不同、数量不同。有的是“九证合一”,有的“十五证合一”,有的“三十四证合一”。这样的改革会不会有点乱,什么时候能有统一标准?等以后国家统一标准的时候,之前的领证企业如何过渡?
答:“多证合一”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很大的不同点在于没有具体明确整合哪些证照,主要原因是目前普适性的、所有企业都必须办理的证照基本都已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同时,各地产业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涉企证照数量不一,需要整合的证照事项也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具体整合多少证照,国家层面无法做统一要求,由各地依据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区域内产业发展的情况来决定。不管是“九证合一”还是“三十四证合一”,改革的目的都是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成本和费用。改革实施后,工商总局会组织进行科学评估,针对整合后的情况,全面论证统一标准问题。
不管是“三证合一”改革、“五证合一”改革,还是“多证合一”改革,其核心都是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相关部门通过与工商部门共享相关登记信息获取企业情况、满足管理需要。减少企业往返政府部门次数的同时,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得到强化。对于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多证合一”改革后不需要再换发营业执照,也不需要再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
6.“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答: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多证合一”改革在“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材料齐全后,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于被整合证照相关部门来说,要升级改造各自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与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通过共享数据实现管理需要。对于企业来说,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改革实施前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也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其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时,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效力如何?
答:“多证合一”改革后,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企业原需要被整合证照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对于我省“五十六证合一”改革事项,企业在外出经营办事时,可以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8.“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答:(1)为企业节省时间。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无需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为企业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3)企业办事更方便。由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再不需带一摞证照办事,因而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
9.“多证合一”改革后,如何保证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
答: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再到下一步的“多证合一”,整合的是证照数量,精简的是办事环节、流程、手续和费用,但是证、照整合的背后,政府各个部门要履行的监管职责并没有减少。那么如何在精简和整合的同时,保证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既减少办事环节、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又做到服务要周到,管理要到位,有几个关键环节要做好。一是做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现阶段要加快推进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和省网上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充分交换。二是做好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共享平台上的企业登记信息,通过主动核对企业信息,完成企业信息更新,满足管理需要,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公众提供更加节俭、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单一部门执法向跨部门联合执法转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努力形成各部门的监管合力。
10.“多证合一”改革涉及的部门更多,有些证件是企业开业初期用不到的,会不会无谓拉长企业等待审核的时间?
答:不会的。无论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还是“多证合一”,其核心是由工商部门一家审核、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基本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使用,其他部门都不需再审核。证照整合是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完成的,无论这个证照在企业开业初期是否需要被使用,企业都不再需要再单独办理被整合的证照,在申领营业执照时也不需要等待其他部门的审核,只要信息传输共享到位,企业在设立后就可以持营业执照去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