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汇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人:王红梅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点击次数:2142
安徽汇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年产1万吨水性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水性树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经济开发区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标准化生产车间、原材料及成品仓库、化验室、办公楼及职工宿舍,购置生产及运输设备,配套建设厂区绿化、道路及场地硬化、围墙、变配电、给排水、环卫、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万吨水性树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汇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桂传
联系电话:13905213877
通讯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经济开发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道平
联系电话:0371-65529560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汇大厦A907
电子邮箱:huineng100@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5、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
安徽汇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