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达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Kt甲醛、30Kt多聚甲醛、60Kt氨基模塑料、500Kt脲醛树脂、150Kt乌洛托品、50Kt酚醛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人:王红梅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4日 点击次数:1048
安徽达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年产800Kt甲醛、30Kt多聚甲醛、60Kt氨基模塑料、500Kt脲醛树脂、150Kt乌洛托品、50Kt酚醛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800Kt甲醛、30Kt多聚甲醛、60Kt氨基模塑料、500Kt脲醛树脂、150Kt乌洛托品、50Kt酚醛树脂项目
建设地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路西侧、金江六路南侧
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建设年产800Kt甲醛、30Kt多聚甲醛、60Kt氨基模塑料、500Kt脲醛树脂、150Kt乌洛托品、50Kt酚醛树脂项目;项目占地约110亩,主要建设罐区、脲醛树脂、酚醛树脂生产厂房、甲醛生产装置、水处理车间、事故池、雨水收集池、消防循环水池、操作间及控制室、化验室、办公楼等建筑及配电等辅助设施。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限值后排入运粮河。
(2)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达标排放。
各类废气均可保证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拟对产噪部位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使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降低对外环境影响。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安徽达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Kt甲醛、30Kt多聚甲醛、60Kt氨基模塑料、500Kt脲醛树脂、150Kt乌洛托品、50Kt酚醛树脂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目前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污染因素是什么?
(3)您认为拟建项目的有益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
(4)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沿线周围区域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达丰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65310370
通讯地址: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路西侧、金江六路南侧
评价机构: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道平
联系电话:0371-65529560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汇大厦A907
电子邮箱:huineng100@163.com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
安徽达丰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