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人:王红梅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9日 点击次数:7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二期工程项目”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七路与金泰五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宿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规模为5t/d,已不能满足目前处置需求,二期工程建设势在必行。为确保焚烧系统连续运行,同时考虑规模处置要求,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二期工程焚烧规模定为12t/d。按年操作时间330天计,全年为3960吨。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后,一期工程备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七路与金泰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岳总
电话:13505579424
三、承担及协助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3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55788597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导则进行评价工作。通过对拟建项目资料、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其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规定项目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对评价区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的基础上,预测拟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拟建项目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从发布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及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