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人:王红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8日  点击次数:1122  
 

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编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宿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建;

建设地点: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七路与金泰五路交汇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3577.87m2建筑面积5746.8m2,建成后日处理医疗废物12吨。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⑴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②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少量施工废水以及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

③噪声:项目施工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的噪声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⑤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在进行建筑及道路建设时破坏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⑵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焚烧烟气主要有酸性废气组分(SO2NOxHClHF)、烟尘、重金属,二噁英类物质等;设备检修期间医废暂存、废物卸料、桶清洗、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飞灰固化车间产生粉尘。

②噪声:主要噪声源来自废气处置装置配套空压机、风机、引风机、投料装置及各种泵噪声声级在80~100dBA)。

③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水、周转箱/桶冲洗水、焚烧车间地面冲洗水、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排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和石油类。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和氨氮。

固废:固体废物为热解系统灰渣,布袋除尘飞灰、报废滤袋、污水处理站污泥。

⑤环境风险:主要为医疗废物运输过程医疗废物意外泄漏、处置过程发生火灾、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三、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②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被雨水冲刷;③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④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⑤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⑥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⑦对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现有一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②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工程场地内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尽量避开敏感时间段进行施工。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除上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运输车辆的运行,也会引起敏感点噪声级的增加。因此,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行驶应避开居民点,另外应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并定期将之送往较近的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营运期

1)废气:焚烧烟气采用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急冷脱酸塔干式反应釜袋式除尘器+引风机+烟囱35m)”处理后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桶清洗间和进料大厅恶臭经负压收集后进焚烧炉,最终从烟囱排出,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飞灰固化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负压收集进焚烧炉,最终从烟囱排出,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恶臭无组织排放,硫化氢和氨均能达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噪声:首先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取安装消音器、隔声罩、设置减震基础和利用建构物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使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3)废水: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斜管沉淀+消毒工艺处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排放标准、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最严标准回用于地面冲洗、车辆冲洗和周转箱/桶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运粮河。

4)固废:项目运营后,厂区处置产生的飞灰收集袋装后暂存于飞灰暂存库再进飞灰固化车间稳定化处理合格后运至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焚烧炉渣装入灰渣斗车内运至灰渣间暂存,统一收集后运至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报废滤袋和污泥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5)地下水:1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项目区内焚烧车间、汽车库、医废车库、污水处理站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设备和管线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并与市环保监控中心联网。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对各种地下管道,根据输送物质不同,采用不同类型的管道,管道内外均采用防腐处理,另建设控制站、截污阀、排污阀、流量、压力在线监测仪,购买超声及磁力检漏设备,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漏,对出现泄露处的土壤进行换土。堆放各种原辅材料、固体废物的堆放场地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防泄漏措施。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不接触外界降水,使其不产生淋滤液,严防污染物泄漏到地下水中。2分区防治根据场地内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将焚烧车间(一)、焚烧车间(二)、洗车台(一)、洗车台(二)、污水处理站(一)、飞灰暂存库、冷库、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二)划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划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运输:①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谨慎,以确保运输安全;②合理规划运输时间,避免在车流和人流高峰时间运输;③特殊物料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④各运输车辆的明显位置应有规定的医疗废物标志;⑤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在采取紧急处理的同时,必须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环保等有关部门,必要时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资,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⑥应对各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和检修,防患于未然,保持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2)贮存:①由于处置的废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在贮存过程中应小心谨慎,熟知每种废物的性质和贮存注意事项,根据废物的燃爆特性及挥发特性等进行储存。要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危险废物贮存的场所必须是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设置的专门危险废物库房,不允许露天堆放;贮存危险废物的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废物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同时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贮存的废物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并按国家规定标准控制不同单位面积的最大贮存限量和垛距;贮存危险废物的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焚烧生产区应设置围堰和排水切换装置,确保正常的冲洗水、初期雨水和事故情况下的泄漏污染物、消防水可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3)废气非正常排放:①废气处理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关键的设备设置备用设备,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能够正常运行,吸附药剂量须保证一定的备用量,活性炭要及时更换,减免事故发生;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4)事故废水防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等。5)加强管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2013 年修正)》中,属于其中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满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址选择条件。项目在贯彻落实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并对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要求后,确保各种治理措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持支持态度,无人表示反对。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有效规范处置区域医疗废物、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3、公式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七路与金泰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岳总

电话:13505579424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32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55788597

邮箱:8469153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