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人:灵璧县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5日 点击次数:105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政府6月22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6月24日,灵璧县在县政务中心120室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县长曾超、副县长武云峰、陈虎、金广山、张安文、闫超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陈虎在会上宣读了中共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县环保局通报了全县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10个部门分别就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曾超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铁的举措,狠抓整改,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硬仗。
曾超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真正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位、抓上手,抓细、抓小、抓具体,抓严、抓实、抓态度,抓出成效,抓成常态。
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部门同向、协调行动,企业同步、整改带动,社会同心、多极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提升环境质量。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打出“组合拳”,解好“综合题”,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集中精力、统筹兼顾,切实做好中央和省市交办事项的整改工作。要要建立倒查倒逼机制,实行责任领导、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质量标准“四明确”,全力以赴抓好推进工作落实。
要进一步强化督查,严格考评问责。县环保督察组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采取明查与暗查、巡查和突查、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直接曝光。要加强对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部门,以及执法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