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解除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气项目环评文件限批的函
发布人:安徽省环保厅网站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点击次数:355
亳州、宿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涉气项目环评限批的函》《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解除涉气项目环评限批的函》收悉。实施环评限批以来,亳州、宿州2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2018年二季度2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达到季度目标要求。经研究,我厅同意自7月1日起解除对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气项目环评文件的限批。
请你市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季度和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2日
抄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