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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解除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气项目环评文件限批的函


发布人:安徽省环保厅网站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点击次数:355  
 

亳州、宿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涉气项目环评限批的函》《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解除涉气项目环评限批的函》收悉。实施环评限批以来,亳州、宿州2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2018年二季度2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达到季度目标要求。经研究,我厅同意自7月1日起解除对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气项目环评文件的限批。

  请你市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季度和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2日

 

  抄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