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示


发布人:水环境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3日  点击次数:14  
 

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示

序号 交办时间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别
(县级/地级)
保护区类型
(一级/二级)
问题内容 整治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1 2018年5月23日 宿州市埇桥区 一水厂、新水厂、汴北水厂、宿州备用水源地 地级 一级 未提供水源地矢量边界数据,督查提供水源巡查系统中一水厂集水区、新水厂集水区、汴北水厂集水区、宿州备用水源地无水源地边界。 与水源地保护区边界矢量信息采集单位进行对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将数据复核校验无误后于5月24日上午11时上报省环监局和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2018年5月24日 已完成
整改
2 2018年5月24日 宿州市埇桥区 宿州备用水源地 地级 一级 宿州备用水源地65#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大约2米处存在1家工业企业。 埇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现场督办,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出动车辆6辆、人员36人,对腾达实木家具厂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并封堵排水口、清除原材料。截止2018年5月27日,该家具厂所有加工机械已拆除,原材料已清运干净,排污口已封堵。 2018年5月29日 已完成
整改
3 2018年5月24日 宿州市埇桥区 宿州备用水源地 地级 一级 宿州备用水源地内共有12眼井(64#、65#、66#、67#、68#、69#、70#、71#、72#、73#、74#、75#),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均未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规范设置界碑。 界碑设置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年底前完成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界碑设置。 2018年12月31日 正在持续推进